項目名稱: | 城廂鎮市二中遷建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
委托單位: | 太倉市土地儲備中心 |
調查單位: | 蘇州水潤環??萍加邢薰?/font> |
鉆探單位: | 上海潔壤環??萍加邢薰?/font> |
檢測單位: | 無錫實樸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
一、前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城廂鎮市二中遷建項目地塊未來規劃用途為初中用地。因此,2023年7月,太倉市土地儲備中心委托蘇州水潤環??萍加邢薰緦?/font>城廂鎮市二中遷建項目地塊內土壤污染狀況進行調查。
二、地塊描述
地塊北側2000年前為農田和居民區,2000~2011年為邵家宅居民區和村上居委會,2011~2013年,邵家宅居民區和村上居委會基本拆除完成,目前,仍有兩棟居民樓;地塊東北側,2007年以前為居民樓和農田,2007年~2023年為弇山幼兒園操場。地塊南側2000年前為農田,2000~2010年為陶瓷城的倉庫,2011~2016年間新建月星家居城倉庫,2017年~2023年8月為月星家居城停車場和垃圾堆放點,2023年8月,月星家居城停車場和垃圾堆放點拆除,現為空地;地塊西南側2000 ~2021年為信益汽修廠,2021年拆除,目前該區域為荒地。地塊目前為空地。
三、調查范圍
本地塊位于太倉市城廂鎮長春北路以西,古塘河以南,本次調查范圍為A-05-20地塊的一部分。A-05-20地塊由1#、2#和3#區域組成,其中1#區域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已于2021年完成。本次調查范圍為A-05-20地塊的2#區域和3#區域,地塊北側調查區域(簡稱“3#區域”)面積為28339.78m2,地塊南側調查區域(簡稱“2#區域”)面積為6448.12m2,共34787.90m2,如下圖所示。
圖1 城廂鎮市二中遷建項目調查地塊紅線
四、土壤、地下水采樣檢測工作
本次調查實驗室檢測土壤和底泥樣品共55個,其中土樣樣品50個(含4個平行樣),底泥樣品5個(含1個平行樣);地下水樣品11個(含1個平行樣),地表水樣品3個(含1個平行樣)。土壤和底泥的檢測項為砷、鎘、鉻(六價)、銅、鉛、汞、鎳;VOCs(27項)、SVOCs(11項)、pH、石油烴(C10-C40),地下水和地表水檢測項為砷、鎘、鉻(六價)、銅、鉛、汞、鎳;VOCs(27項)、SVOCs(11項)、pH、石油烴(C10-C40)以及《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表1中除微生物指標和放射性指標外的其余35項地下水質量常規指標檢測因子。
五、評價標準
土壤和底泥監測項評價標準參照《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進行評價;地下水監測項評價標準參照《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IV類水及《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中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風險篩選值補充指標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標準值標準進行評價,地表水監測項評價標準參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V類水標準限值和《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22)中生活飲用水水質常規指標及限制進行評價。
六、調查結論
本地塊土壤和緊鄰河道的底泥中污染物含量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地下水除濁度和氨氮外,其余污染物濃度均未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 4848-2017)IV類標準值及對應標準限值??紤]到濁度無毒性分值且地塊所在區域地下水不開發利用,故對人體健康風險可接受,氨氮按第一類用地進行風險評估表明,風險水平可接受。緊鄰河道的地表水除濁度和氨氮外,其余污染物濃度未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V類水和《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22)水質標準標準限值及對應標準限值。考慮到地塊外的地表水未開發利用,故對本地塊的影響可忽略。
綜合而言,本地塊內土壤及地下水均符合初中用地規劃要求,無需開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工作。